育嬰親子攜手現身,溫馨團圓歡慶育嬰津貼5週年
發佈單位: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:2014-05-12
業務單位:勞工保險局
聯絡電話: 02-2396-1266

五月,是康乃馨綻放的季節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2日於台北市政府所屬萬華親子館舉辦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實施5週年成果發表會」,對全國的母親表達最高的敬意。

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親臨活動現場致詞,主辦單位並邀集曾經請領過此項津貼的勞工代表,以及友善職場之事業單位代表,到場現身說法,分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各自難得的經驗及甘苦談。

勞動部郝次長表示,政府在5年前開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讓有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朋友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都能夠獲得適當的補助。5年來,已有24萬人受惠,發出去的金額超過209億元。去年請領人數首度突破6萬人,創下開辦以來新高!根據勞保局估算,在津貼開辦的第1年,曾請領勞保生育給付之家庭,平均僅有3成6之比率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但這項比率逐年成長,到去年為止已近5成,表示去年喜獲新生兒的家庭,平均有將近一半選擇以育嬰留職停薪之方式親自照顧寶寶,足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開辦,不僅可幫助我國勞工舒緩留職停薪的經濟壓力,亦有助於增強現代社會日益薄弱的親子關係,使我國的育嬰政策與親職教育更為完善。

此外,男性申請件數也持續增加,男性在去年申請了10,308件,相較開辦當年的4,808件,呈現倍數成長,顯示津貼發放政策不僅解決職業婦女蠟燭兩頭燒的難題,同時鼓勵男性育兒,增進男性的家事參與,更促進家庭及職場上的性別平等。

  勞保局特別提醒勞工朋友,凡依法參加就業保險,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,在子女滿3歲前,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,即可享有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權益,每1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,如果夫妻兩人都符合請領資格,可先後提出申請,合計每一子女最長可請領12個月。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」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,或至各地辦事處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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